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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最上版面的人物好像是陳光標,現在已經離開台灣,就這星期跟朋友討論,有點小看法,先從某電視名嘴的失態,我只覺得名嘴先生你如果質疑陳光標的動機,請你先拿五億出來做善事,不然五千萬也好,在不然五百萬、五十萬都行,不要只會打嘴砲,事後在跟社會道歉。

在來是某些民代,在你批判的同時你又有多少善心,如果陳光標的五億捐給你當競選經費,我想你的嘴臉應該又不一樣。

在來是縣市首長,我不了解你有何權利拒絕陳光標捐錢給低收入戶,除非你的管轄內沒有中低收入戶,或許陳光標的行事作風有爭議,或許有些低收入戶考慮尊嚴(說穿了不就是面子問題,這可以當飯吃嗎?),陳光標也說了他不需要受贈者對他的鞠躬感謝,身為地方父母官,找財源照顧中低收入戶不是你的責任?

還是說縣市首長你拒絕陳光標的捐獻,然後要自掏腰包捐出來呢?只說縣市政府有社福單位可以接受。說難聽一點,陳光標親自發給低收入戶一萬,低收入戶實拿到就是一萬,今天如果給縣市政府社福單位,到低收入戶拿到的可能就剩五千,另外五千....嘿嘿嘿,選舉嘛!也是要花錢的。

如果有低收入戶顧及尊嚴(面子問題)不想這樣領,大可把機會讓給別人,畢竟這又不是強迫的行為,面子跟肚子自行考量,想要有面子又要顧肚子,去死吧!

最後是最丟臉的中央政府,為何某些地方首長一開始就歡迎陳光標,就是因為中央沒錢可以給地方照顧低收入戶,地方首長不得不找財源,不然要替多少家庭收屍,或許台灣人不認同陳光標的高調做善事,至少陳神光標說的拋磚引玉也有達到,某羅姓立委不服氣也買白米捐獻,如果沒有陳光標,不要說白米連屁都沒有。

在台灣的基金會分兩種,一種是有錢人創辦的,基本上那是有錢人節稅的工具,做善事是幌子,一種是真的做善事,但是很缺錢,像創世、華山....,錢捐給前者是浪費,捐給後者只是補資金缺口,中低收入戶只有在某家燒炭自殺後新聞關心一下,過後一樣沒人聞問,對於陳光標的行事風格,公道自在人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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